【关注】暴力讨薪酿刑案 公开审查化纠纷
2018年6月6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公开审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的两位辩护律师,被害人的亲属应邀参加了本次公开审查。
为要回被长期拖欠的工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雇私家侦探打听到工头胡某某的住处。2018年5月4日晚,张某某带上讨要工钱的资料,找到胡某某位于汉阳区的家中,可当晚胡某某并不在家。为逼迫胡某某尽快回家支付所欠工钱,张某某非法限制胡某某母亲及女儿的人身自由长达十余小时,期间有轻微暴力行为。次日上午11时许,公安机关于将两名被害人解救,并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本案的犯罪事实清楚,但事出有因,张某某只是一时冲动,未能采取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才酿成刑事案件。为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尽快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一方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另一方面决定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否仍有社会危险性开展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公开审查目的、程序和案件情况,并引导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被害人亲属结合案情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否仍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逮捕必要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公开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虽然已涉嫌非法拘禁罪,但系事出有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本人认罪悔罪,且系初犯,现双方已达成和解,被害人及家属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双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已解决,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表示会联合其家属督促张某某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保证随时到案。
汉阳区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量,决定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此次公开审查,将检察官的审查批捕工作从幕后引向台前,以公开促公正,给双方提供了一个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该方式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
文 | 陈 玲
图丨许晓曼
编丨汪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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